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走科学发展之路。通过上等级、创特色、塑品牌,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群众满意,区内成示范、市内为一流、省内有影响的“学园、乐园、花园”式生态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2条 本校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教育方针。
第3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4条 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学生修业年限6年。
第5条 学校的校训是:强健、自立、勤勉、进取;校风是:团结、活泼、文明、礼貌;教风是:敬业、爱生、严谨、创新;学风是:勤学、好学、乐学、巧学。
第6条 学校以不断适应教育形势发展为奋斗目标,立足育人创特色,以特色求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强调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培养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康人格、良好道德情操、鲜明个性、扎实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
第7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12月28日。
第8条 学校的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学。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9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10条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11条 学校每年秋季招生。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区教育局领导下,组织(服务区)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学校的(服务区)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确定。
第12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班级学额力争平均不超过(50)55人。学校规模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13条 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班。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教学处核准符合条件者,及时妥善处置。
学校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教学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准其读,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14条 学校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颁发小学毕业证。
第15条 学校对学业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学力程度的学生,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16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训诫、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不开除学生。
第17条 学校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第18条学校贯彻执行省、市、区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电
脑管理学籍。
第三章程 教育教学工作
第19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20条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课程标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21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22条 学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建立现代小学德育工作的新体系。校长负责,全员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立体德育网络。
第23条 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作出综合素质评价。
第24条 学校教学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激发学习兴趣,重视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25条 学校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26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学校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报区教育局批准。
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27条 学校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不开办周末兴趣班。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负”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
第28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实验教材、地方教材(含学校开发的校本教材)须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不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对学生使用学具等要加强引导。
第29条 学校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考试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评分使用等级制,务使评价客观、准确和公正。学校建立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30条 学校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31条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32条 学校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派出所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活动。
第33条 学校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使学生继续成长、快乐成长、和谐成长。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 人事工作
第34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外行使法人代表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35条 校长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教育法规;熟悉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熟悉学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勇于探索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
(三)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克己奉公,为政清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办事公道;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四)校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36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按教育规律办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下达的教育计划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树立良好的校风。
(三)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晋升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建设一支团结精干、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
(五)严格执行“一费制”。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和核算,审批学校的财务开支。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六)抓好后勤工作和校园建设,管理好校舍、设备等校产。
第37条 校长的主要职权:
(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结合任期目标,决定学校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国家的新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要求,选用合适的教材并调整学校的具体教学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改革活动。
(三)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提出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的人选。
(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包干工资的总额,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决定学校定员、调配、聘任教职工。确定教职工的职务岗位和工作量,决定各种岗位津贴和超工作量补贴,认真执行奖惩制度。
(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安排和使用政府拨款及其他款项。
(六)有权拒绝学校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抽调、借用学校人员和占用学校校舍、土地、资金和物资。
第38条 校长应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听取党组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第39条 校长要尊重并支持教代会(工会)根据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学校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要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40条 校长提出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人选时,应与学校党组织充分研究,并广泛听取教代会(工会)或教职员工的意见。副校长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聘任校长的部门聘任;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由校长聘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41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32条 教师队伍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应予奖励。
第43条 学校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第44条 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资格及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五章 行政工作
第45条 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二处一室的负责人,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其具体职责由学校制定。
第46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47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大会定期召开,不设常设机构。
第48条 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校长要依靠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49条 学校建立健全的教学研究、业务进行、财务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50条 学校应接受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学年末,学校向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六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51条 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其标准由省、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学校具备符合规定标准化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
第52条 学校遵照有关的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侵犯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将依法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要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53条 学校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第54条 学校收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一费制”。
第55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
第56条 学校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行政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委员会,实行校务公开,并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
第七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57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校医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58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59条 学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八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60条 学校同街道、居民委员会等附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61条 学校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第九章 其它
第62条 学校在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坚持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之路,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探索和完善新时期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模式和育人理念;学校将通过特色工程、名师工程和科研兴校工程,加大科研兴校力度,在上等级基础上塑品牌、建名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提高社会声誉、提高教育效益。
第63条 学校积极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规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十章 附则
第64条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深圳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65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解释权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本章程(初稿)自颁布之日起执。
办学思想
学校管理体制
为了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能,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调动教职工民主办学的积极性,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职务聘任制和教师岗位责任制,基本办学经费实行财政包干。
校长由教育局党委委派聘任,是学校全权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统一管理学校工作,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全体教职工负责。副校长由学校提出人选,征求局党委意见后报请主管机关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在时副校长行使校长职权。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由校长提出人选,征求党支部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后聘任。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办学方向,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等方面起到政治核心作用。
对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廉政建设,使学校各项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等方面起保证监督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教代会应积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保护教代会的合法权益,发挥它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教职工利益等方面的作用。
工会要引导会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要配合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引导教职工参加教育教学整体改革。加强对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还应大力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更好发挥工会的基本职能。
学校工会主席,负责学校工会工作,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享受副校长待遇。工会设妇女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本校妇女工作,协助工会主席管理女会员。
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主持全校少先队工作,享受副教导主任的同等待遇。学校年级组长、科组长、教研组长在民意测评的基础上由校长任命,每学年任命一次。
学校管理原则
为了实现对学校的有效管理,最终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必须坚持正确的管理原则。根据我校实际,在管理中要坚持以下6个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祖国培养成千上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学校各项管理活动中,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二、坚持学校工作的社会性原则。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多种因素影响,同时学校的教育也对社会产生影响。所以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对学校影响的积极一面,对师生进行教育,又要善于利用学校教育对社会影响的一面,避免社会对学校的消极影响。
三、学校要坚持共同办学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和途径,处理好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与家长的关系、与邻近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开展军民共建、厂校共建文明学校的活动,以取得社会、家长、单位对学校的了解、谅解、支持,成为群众欢迎信任的学校。
四、民主管理原则。学校的管理必须建立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最佳的效果。学校民主管理主要是要使教职工以主人公的姿态,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同心同德,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而奋斗。
五、学校工作的计划性原则。学校工作千头万绪,但一定要有计划,以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学校要有较为长远的规划(3或5年规划)及近期的计划(学年计划)。每学期要制订学校工作计划、部门、社团活动计划,财政每期和年度预算计划。学校制订好课程表,周程表,作息时间表,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各部门及社团在制订计划时要注意结合学校五年规划及学校学期计划,有针对性,有具体措施,以保证计划实施的一致性取得最佳效果。
六、学校工作要坚持效能原则。校长在选聘班子及教师时,在安排年级科组组合时,要注意优化组合,精兵简政,尽力做到组织合理,以减少内耗,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学校管理模式
学校实行情感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偏重于制度与过程管理,并体现责任管理的特色。避免学校发展中严格有余而活力不足,秩序过于刻板而创造力发挥不够充分的现象,使学校生气勃勃而又有较强的新陈代谢能力。有助于我校教职员工敬业实干,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风貌的形成。
具体地说,学校分类管理要具有如下特征:教育规划管理讲求政策性,教学管理讲求科学性,教师管理讲求情感性,学生管理讲求创造性,人事管理讲求规范性,财物管理讲求严肃性,校园文化管理讲求开放性。
学校办学思想
一、学校办学理念 :
让每一位师生在充分发展中快乐成长
二、办学目标:
创和谐发展乐园 建师生成长名校
三、学校发展的发展方向:
人际和谐,管理科学,特色、品牌突出。
四、学校的管理策略:
1.以“三多三少”规范行政作风:(多想老师们难处、多想老师们好处、多给老师们益处;少在办公室发威、少在名利面前伸手、少在困难面前徘徊)以“行船理念”统领教师思想;
2.以双向成才的策略促师生整体发展;
3.以养成教育(常规)为主要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教研促教学,以活动为主要形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4.以普及为基础,创学校特色,发展学生特长。
行政工作
一、校领导
(一)校长职责
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法人代表。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2.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3.坚持德育为首,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注重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聘任、考核和培训工作。尊重教师,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宽松和谐工作氛围。
5.建设团结精干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提高行政效率和后勤服务水平。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学管理学校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7.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通报教代会,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校党支部汇报重大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8.每周兼课1-2节,听课2-3节,定期参加集体备课和教育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校长职责
负责学校学生德育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决议。
2.调查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探索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制订和实施学生工作规划、计划,以及管理规章制度。
4.根据实际情况,检查、部署和改进学生管理工作,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5.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验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6.加强班级文明创建,建设良好的校风、校纪。
7.负责家长委员会、新生入学教育。
8.每周兼课2-4节,听课2-4节,定期参加集体备课和教育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校长职责
负责学校教学、教研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相关决议。
2.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教学、教研及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4.研究教学、教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部署和改进教学工作。
5.负责教师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教师继续教育。负责教师考核工作,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6.负责教学场馆和功能室、实验室管理,组织开展对外教学合作和交流,不断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7.每周兼课2-4节,听课2-4节,定期参加集体备课和教育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校产、财务、做好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是校长领导管理后勤工作的有力助手,是后勤管理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职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分配和检查评比工作,充分调动总务后勤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其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2.负责管理学校教学环境,做好校园的三化(美化、绿化、净化)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工作和学习环境。
3.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协助学校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定期审核公布帐目,定期向领导汇报开支情况。
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时购置教学用具、设备、器材,保证学校工作的物质设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一切物资供应。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以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5.关心师生生活,做好师生茶水供应及膳食工作。管好后勤组,妥善的组织管理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和卫生保健工作。
6.负责就学校总务方面的问题与校内各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保持联系。
7.管好图书馆及电教设备。
8.负责校内外联系,国内外来宾参观访问、上级来校检查等接待工作。
9.负责对外事务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行政奖惩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二)校长助理(副主任)职责
校长助理是协助校长处理日常校务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的负责人:
1.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开展各项工作。
2.协助校长制订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分析学校教学现状,及时向校长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加以落实,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4.协助校长做好对外考察、接待、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5. 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6. 参与学校行政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
(三)副主任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分管校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学校财产和固定资产管理。
3.组织制定并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义、利,科学管理学校。
4.负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合同管理、教师职称评聘、调配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四)副主任职责
1.组织起草、印发学校行政的工作计划、规划、工作安排表、报告、总结、决议等各类文件及函件.发布公告、通知等。
2.负责学校校报的编印工作。
3.具体组织安排学校行政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会议记录。
4.负责学校行政方面的公文收发、传阅、呈转、审核、批办和编印工作。
5.负责校内单位给学校的有关行政事务方面的请示、报告的处理、督办和反馈。
6.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7.完成校领导批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会计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教育附加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各项财会制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严格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及时入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保管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3.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算手续,加强对出纳现金和存行资金的检查和监督。
4.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账目,督促和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5.建立专项资金,特别是教育附加费专项清查、备查和登记账簿手续。
6.承担预算外资金的上缴财政的事务,做好“收支两条线”工作。
7. 审核人事部门签发的信息表,核算并制定工资发放清单。
8. 编制年度核算,完成上级布置与经费有关的统计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出纳工作职责
1.办理学校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工作,根据有关领导和会计审核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银行各种转账收付业务及时催收结算单据。
2.按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账目。每月汇总整理凭证交会计记账。每月必须履行与会计对账一次手续,自觉接收会计的检查、监督。
3.保管库存现金。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能座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现金必须确保安全,如有短缺须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有关印鉴,空白支票,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工作人员领用支票要设簿登记,并履行领用、注销手续。
5.负责收发经校领导审定的各种款项,手续完善,交收清点,经办及时。
6.协助管理好学校食堂的资金及辅助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校医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学校师生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教育、校园清洁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制度。
2.负责师生简易门诊、急救和转诊工作。
3.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联系家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工作,尤其是特殊体质学生保健工作。对全校学生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卫生保健措施,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正工作。
4.负责学校传染病的预防、隔离、消毒和上报工作。
5.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6.配合校大队部活动,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员工作。
7.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组织食堂人员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健康检查。
8.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物业管理单位校园卫生保洁工作。
(八)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办理各类文件通知信函的收发、登记、阅签、清退、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负责完成日常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储备和管理。
3.认真管理和维护文印设备,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报修。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时处理保密文件的底稿及残缺印件。
5.协助办公室处理相关事务和接待工作。
6.认真执行相关审批制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校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账目登记,办理财产增减、调整和借出登记,做好财产变动情况登记工作、管理、保养及处置工作。
2.负责财产验收、签收核对,逐步做好物产账,逐月盘存。
3.负责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清洁用品和水电器材的保管、发放,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蛀等。审查物品签发手续,做好领用物品的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4.每学期对各处室材料、物品进行检查盘点。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管理处工作职责
(1)管理处主任工作职责
管理处主任对管理处工作全面负责,带领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合同》的要求为学校提供系统服务及管理具体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提供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2.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确保管理处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
3.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处的管理规范,监督和考核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要求,保证管理服务工作稳定、规范,有制度保证。
4.对管理处员工的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公平考核,提出奖惩意见,确保员工有高昂的工作情绪,积极的工作态度,愉快合作。
5.负责制定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确保管理处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6.加强与学校有关人员的沟通,准确了解学校的意见和要求,确保管理处的工作方向正确,工作措施得到学校支持。
7.抓好各种物业管理服务档案的建立和健全工作,确保管理处内部档案资料完善,日常主要工作有记录可查。
8.负责本管理处与其他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取得必要支持,保证管理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9.严格控制管理成本,确保不发生浪费现象。
10.督导其他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不因部分工作的疏忽而引起学校不满。
(2)护教老师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非教学时间段学生安全管理。
2.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体罚学生,注意文明管理,并做好记录。
3.对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现象,要以当面指正耐心教育,力求实效为主,而不能只管记名。
4.加强巡查薄弱环节,维护上、放学时间段校门口秩序、教学楼课间秩序,对课间学生打、闹、跑等现象提醒管理。
5.对普遍现象,需向德育处或安全办汇报统一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及时向德育处反应。
6.上、放学时间段,严格监控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学生的安全,杜绝车辆超速、学生追逐、打闹、滞留、欺诈、地摊购物现象的发生。
7.每月一次工作例会,德育处或安全办参加。
8.熟悉掌握《深圳市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9.管理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3)维护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的维修服务工作,确保全天正常服务和应急处理。
2.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他维修任务,确保辖区内的维修工作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3.负责建筑物本体的修缮、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部分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4.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5.对学校专项维修、改造工程实施监督和协助,保证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解决。
6.负责制定维修养护计划,保证所有设施得到合理的维护。
7.负责配合学校会务服务的准备工作,保证会务设备的正常良好。
8.做好维护工作记录,确保维护工作资料的完整、规范。
9.完成管理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安管队长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
2.协助管理处主任做好学校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消除。
3.经常巡视、检查当班安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督导其工作,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所有在岗安管员尽职尽责。
4.负责制定安管员常规训练、思想文化学习计划,并予以实施,确保所有安管队员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服务精神。
5.落实学校消防应急方案,加强训练,确保具有较强的事件处理能力。
6.督导队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安排清洁值日,负责每天的宿舍卫生和队容纠察,保证队伍有良好的作风。
7.团结安管队员,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保证同事间的愉快合作。
8.落实《学校安管员仪容仪表及言行规范》,使所有安管员都有良好的服务形象。
9.完成管理处主任安排的其他任务。
(5)环境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辖区楼宇结构、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全面掌握清洁、绿化业务技能,确保对辖区情况了解详尽,对清洁绿化员工提供科学指导。
2.经常督导清洁工工作,确保辖区整体卫生状况优良,并及时提出工作优化方案。
3.遇到特殊保洁绿化任务时,迅速调集人员处理,确保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4.负责整理及保管好每日质量记录,及时送交管理处存档,确保清洁档案资料齐全、查找方便。
5.负责编制清洁绿化工作的年、月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加以实施,确保清洁、绿化工作符合学校的要求。
6.负责清洁绿化用具、材料的调配、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各种物资调配合理、保管完好。
7.负责清洁绿化工的培训工作,确保属下员工业务熟练,操作规范,文明服务。
8.管理处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门卫工作岗位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责任心,维护好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在校值班制,坚持校内日夜流动巡查,注意清查可疑的人和事,防范和制止危害学校利益和师生安全的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保安人员要严格值班制度,严守岗位,注意仪容,疏导车辆时注意礼仪。
4.严格执行学生出入校门时车辆管理规定。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准随便出校门,学生有事出校门时,必须经所在班级班主任批准,填写出门放行条报门卫处,门卫不见学生放行条一律不得放学生出校,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门卫负责。
6.外来人员来访,须电话联系被访问者,经同意后,检查来访者所持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后,方可同意进校。本校学生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来校;家长接送子女到校上课,只得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内寻衅滋事,如有需要,报地方派出所处理;
7.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和非本校人员携带物品出校门时,必须主动检查,如有学校物品,须出示有关部门领导签发的出门证据,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否则,需扣留所携带物品。
8. 6:00—19:00时段外来机动车不得入内。本校教职工车辆进出校门车辆必须减速行驶,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大门,如有公干必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自觉下车,并按要求停放在规定位置;检查进出学校的外来汽车,发现车上有可疑人员和物品,要进行干涉;禁止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的外来车辆在校内停放过夜。
9.制止门前摆摊设点,违停占道等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10.维护校门前的治安秩序,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特别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当地派出所报告,切记有关特种电话号码;
11.非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长时间闲谈,影响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门卫室喧哗、吵闹,若发生此类情况,门卫人员有权制止;
12.放学后锁好教学楼的楼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13.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搞好交接班。
14.遵纪守法,带头执行校规校纪,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言行,着装上岗。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努力搞好本职工作,让社会与家长满意。
15.加强工作责任感,严格履行保安工作职责,工作期间严禁脱岗、窜岗、打牌、喝酒和私自调班。
16.全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祖国利益、集体利益、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全身心投入工作,保学校平安。
(十二)校车司机岗位职责
校车司机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学校交通运输工作。
1.爱护校车,认真做好校车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校车随时行驶。
2.遵守坐班制度,在上班时间,若无出车任务,应在校内等候,不得随意离开。
3.在节假日或夜间如有特殊情况急用车,司机应服从分配,主动配合。
4.校内部门因公用车,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司机必须按时按要求出车。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用车。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不出违章驾驶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6.按规定线路接送教师。
三、教学处
(一)教学处主任职责
教学处主任协助校长全面管理教学、教研、教务工作,抓好教学改革,执行校长布置的各项具体教育教学工作。
1.协助校长制订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学校工作,及时反馈和协调教学工作。
2.按照教学计划全面安排教学工作和课外、校外活动,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3.指导和审批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和教研计划。指导科组按计划开展教学的活动,推动教师互学互助,提高教学水平。检查指导教师认真按照新课标、教科书要求进行教学。
4.深入教学,指导教学(包括听课、参加备课、教研活动、检查指导课外活动),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评估。
5.负责召开科组长会议,指导科组开展工作,组织科组长学习教育理论,讨论教学中的问题,交流开展教育活动的经验,安排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和交流活动。
6.组织期末测试和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和总结。审定、管理学生毕业、肄业及入学、转学、休学、退学、复学编班等事宜。
7.抓好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工作,领导教辅人员完成教学事务工作。
8.协助校长指导教师业务学习、考核评定教师的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成绩。
9.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一节要做详细的考评纪录。
10.记录学校大事,及时向校长报告学校情况。
11.办好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二)教学处副主任职责
1.协助教学主任全面做好教学处的工作,侧重做好教研、教学和教务工作。
2.教学主任离校期间,全面主持教学处工作。
3.协助教学主任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和期末的总结工作。
4.指导科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检查督促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情况,做到有计划培养青年教师,每学期重点指导1-2名青年教师。
5.具体组织公开教学研究活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管理功能室等专用教室的管理。
7.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周任课4-6节,听课2-4节。
(三)教学处副主任(教科研)职责
1.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负责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对校本课题进行规划、组织和指导管理,并负责建立和健全学校课题研究相关管理制度。
3.组织制订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订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内外专业评估。
4.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健全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建立和健全教师梯队培养管理制度。
6.做好学校政策性课题研究,组织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本部门专项规划。
7.负责组织全校性教研和教师培养培训交流活动,开展对外科研、教师培养培训和学术交流。
8.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组长工作职责
1.在教学处领导下,参与研究与制订学科工作计划。
2.组织同科教师学习有关教育和教育理论,主持科组的教学、教研活动,协同行政组织备课、听课和评课等活动。
3.组织科组的经验交流,团结和督促科任教师搞好学科的教学工作,完成上级或学校交给的学科教学研究任务。做好学科的成学业评价、教学反思、质量分析等工作。
4.如实向教学处反映本学科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学科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五)备课组长工作职责
1.备课组每周准时开展活动;
2.备课组每次活动有专人发言,其他人也要发言,并且有记录;
3.备课组教师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相差不大,比较均衡;
4.备课组集体教案规范,凸显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并对学生的学习习惯培养有具体的要求;
5.备课组所承担的课题资料齐全,实施过程扎实;
6.备课组教师所教学生的作业书写工整,体现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进步;
7.备课组教师课堂教学目标落实到位,教学过程清楚,学生学得扎实和有趣;
8.备课组教师完成6篇较高质量的教学反思,通过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水平;
(六)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和新课标,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
2.按教学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做好记录。
3.认真钻研教材,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课。开展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备课组活动,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现代教学理论作指导,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4.教学态度严谨,重视常规,课前准备要充分,上课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下课不拖堂,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精心设计作业,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抓作业订正,重视作业格式的规范,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不布置重复无效作业和惩罚性作业。
6.重视培养优秀生,辅导后进生生,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7.能及时总结教与学中的得失,不断改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
8.主动配合班主任搞好各项教育活动,重视“两操”的督促和辅导工作。
9.严格按课程表的课程上课,不得擅自改变课程。
10.每学期完成五篇教学反思或教学方面的总结或论文。
(七)心理咨询教师职责
1.负责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工作。
2.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团体辅导和训练,对学生个案咨询并追踪教育,建立相关工作档案,以及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分析,建立新生心理档案。
3.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定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教研活动。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宣传报道工作,落实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
4.负责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教学研究、交流活动。
5.制定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的“三预”工作方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所有资料、图书的分类,登记造册入库。
2.配合学校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做好资料管理,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3.按学校的要求,定时定点做好师生的外借登记及归还注销工作。
4.负责对被损坏的资料、书籍进行修补工作,不能修补的要报学校领导审报,不断做好各种资料及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
5.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开展读书心得交流,进行读书知识讲座。
6.做好学校及教师每年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及资料发行工作。
(九)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执行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和学校档案管理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
2.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程,做好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并对各部门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提供档案服务,严格借阅手续,提高档案资料使用率。
4.定期检查档案,坚持库房温、湿度测量与记录,确保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等现象,以及无丢失资料与泄密事件。
5.负责相关专题资料汇编,每年12月底编撰学校大事记。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学籍管理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校各年级学籍管理工作。
2.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一年级新生学位的申请、报名、验证、注册、上报工作和办理一年级新生的学籍。
3.根据主管领导的批示,负责做好转入学生的报名、验证等工作以及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的建立、注销手续。
4.每学期督促各班主任及时填写学籍表,并及时审查,确认无误后妥善保存。
5.对毕业年级,要会同班主任提前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审查、加盖公章和移交工作。
(十一)网管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上级有关网络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负责校园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指导和督促校办公室在校园网中相关栏目内容的编辑及更新。
3.实时监控校园网运行状况,定时巡查服务器、子网及各用户点的运行状态。严格值班制度,及时做好值班记录。
4.负责校园网安全工作,确保防火墙、过滤网及杀毒软件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公布互联网病毒及防护措施,并做好防病毒软件更新与升级工作,确保校园网运行安全。杜绝利用校园网从事不健康活动和非法活动。
5.负责本校用户IP地址申请、配发、登记和管理等工作。
6.定时做好校园网相关数据备份。相关数据每双月整理、备份一次,并用光盘保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德育处
(一)、德育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全面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2.在党支部指导下,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定期研讨学生思想情况和特点,分层次、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强化学生“五爱”教育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五自”能力,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加强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
3.认真贯彻班主任工作职责条例,及时向校长提出配备和调整班主任的积极建议或方案,落实教书育人工作,组织班主任业务学习和班级工作汇报交流,加强对班主任的培养,指导班主任做好班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有计划进行教育理论学习,指导班主任按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实施班主任考评奖励制度。
4.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检查落实各项教育管理常规。重视后进生转化工作,落实转化后进生的制度。抓好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和各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帮助。
5.抓好新生入学和学生养成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以班主任为骨干,以班级和中队为基本活动单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6.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少先大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先进作用,办好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板报,利用各种节日及有意义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7.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路动态和教师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搞好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义工等工作。
8.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指导班主任开好学生家长会,推动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密切家校联系。主动与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密切合作,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9.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 ,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能力。
10.定期开展好班级和学生的各种评优,办好校长交待的其它临时工作。
11.认真搞好本室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工作。
(二)、德育处副主任职责(安全办主任)
1.树立安全为首意识,热爱岗位,责任性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责任到人。负责对值周值日教师涉及安全管理方面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
3.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根据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内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撰写总结;负责编印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4.定期检查校舍建筑,严防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破损脱落、玻璃窗等高处物坠落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严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记录好学校安全管理记录、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隐患季报表、学校安全隐患月排查表,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和表册。
5.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年级组长、班主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配合和组织好学校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演练。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防盗工作,谨防被盗窃而损害学校财产;配合办公室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在放假前要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
7.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8.督促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晨检、午检记录和报告。
9.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资料搜集整理,学校各班安全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考核工作。
10.负责撰写学校安全活动通讯报道;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工作。
(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德育处副主任)
1.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党、团支部的领导下,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针对队员的思想,系统制定少先队配合全校开展富有思想性、趣味性的大、中队教育活动以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生动活泼的学习局面。
2.领导中队辅导员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布置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经常向学校党团组织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3.重视对干部的培养,指导大、中队委和小队长写好工作计划,组织好队的活动,做好发展队员、选举、奖励等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队干当家作主的精神,并认真搞好少先队的鼓号队、交通安全队、便民服务队和队部室、墙报、广播站等阵地建设。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队活动信息。
4.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教师开展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培养队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要真正成为少先队员的知心朋友和指导者,注意了解少先队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开展有健康性的教育,使队员健康成长。
6.应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拓创新,做到热爱儿童,辅导育人,忠诚积极,立志为红领巾事业作贡献。辅导员除了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和队的业务知识学习,还要担任某一学科的教学工作。要按照要求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社区建队活动。
8.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9.辅导员要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仪仗队。组织每周升旗仪式和红领巾电视台播报工作
大队辅导员由学校领导推荐,经上级少工委批准,任期一般为三年,未经上级少工委批准,学校不得随意罢免或调动。
(四)、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年级组长是年级工作的负责人。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各项工作计划,主持本级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同级教师的工作和人际关系。
2.关心本级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如实向行政反映教师的情况。
3.参加由行政组织的级长会议,研究教育教学工作,处理本级教育教学中发生的问题,组织本级开展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
4.主持本级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本级教师的考勤,搞好代课、调课的登记工作。
5.组织本级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收集教师合理化建议。
(五)、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要善于培养好学生干部,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要循循善诱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要努力贯彻校风,并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良好班风。
2.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指导全班学生,搞好各科学习,在培养尖子的同时,采取得力的措施,使差生不断进步。
3.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要主动争取科任老师的协助,在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文体活动,集体劳动及各项活动,使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4.要不断完善班级学生管理体制,要切实抓好《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期终、期末要认真写好每一个学生的评语、鉴定。
5.要加强家访工作,每学期普访一次以上,并做好家访记录,协助学校领导办好家长学校。
6.要全面考察学生,每学期都要认真写好学生评语和登记各科成绩,建立并管好学生学籍册、成绩册、点名册、好人好事登记册。
7.认真组织,积极带领本班学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8.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六)、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1.开学时和班主任一起做好发放书本工作。
2.开学初参与班级目标和班规的制定,并在教学活动中按班规执行;
3.和班主任一起参加大型活动,如校会、班会、早操,协助班主任管好安全、纪律。
4.班主任有事请假时,副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
5.开家长会时副班主任一起到场,并与家长交流、沟通。
6.与班主任一起,完成家访任务,并做好家访记录。
7.《学籍册》中的评语由副班主任抄写。
8.一年级的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组织、督促学生打扫班级的卫生,每周两次。
(七)、少先队大队部职责
(一)队干部工作原则
①服务性—少先队小干部是队员推选出来,责任是为队员、队集体服务;
②民主性—工作中不断培育民主意识,逐步理解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组织制度;
③自主性—工作中逐步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主、自动地开展工作;
④创造性—逐步培养独立思考的习惯,在组织建设、活动建设中不断想出新方法,作出新成绩。
(二)队干部工作制度
①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进行例会,可以布置工作、汇报情况、研究问题等。
②培养训练制度:进行分类、分级的多种方式培训,如技能训练、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干部沙龙、实践提高、评选先进、夏(冬)令营等。
③汇报检查制度:对口向上汇报、分类对下检查,如中队长定期向大队长汇报工作;大队组织委员检查中队礼仪训练情况。
④评优表彰制度:每学期民主评议队干部一次;每学年表彰奖励队干部一次。
(三)干部符号的佩戴
1.队干部标志的作用
队干部标志的作用是:
⑴给自己看。随时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不断提醒自己更好地为队员服务,更好地为队组织工作。
⑵给别人看。主动接受队员们的监督,和队员打成一片,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当好“火车头”。
2.队干部标志的式样和规格
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白底长7厘米、宽6厘米。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红杠之间相隔1厘米,红杠与白底边缘左右各相距1厘米。队干部标志可用布、塑料等材料制作。
大队委员会委员标志是3条红杠;中队委员会委员标志是2条红杠;小队长标志是1条红杠。
3. 队干部佩带标志的要求
队干部将标志佩带在左臂。佩带时须注意:
⑴标志的上沿距肩头一拳;
⑵标志朝正左方;
⑶红杠要水平。
所有队干部要随时把标志带好。每次更换上衣时,都应该认真佩带。
(四)少先队大队委干部职责
1.大队长职责
召开并组织队委会,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负责上传下达及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帮助中队长做好中队工作,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队员大会,培训积极分子。
2.副大队长职责
在大队长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大队工作;负责整理、保管大队资料和文件;负责组织中队工作。
3.组织委员职责
负责学习队章的工作,在全体队员中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大队对中队和队员进行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工作;保管大队光荣册,记好队的工作日记。
4.宣传委员职责
负责组织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队内大事件和少先队员好人好事;培训中队宣传积极分子,组织“小记者团”,检查、督促各中队宣传工作的开展。
5.学习委员职责
负责开展各种知识性活动,开展各科学习竞赛,帮助队员提高学习成绩,反映队员学习上的建议和要求。
6.文体委员职责
组织大队文娱活动,定时向红领巾广播站推荐介绍好的歌曲;协助学校组织好节日庆祝和文艺汇演等活动;培训文娱骨干,组织中队活动。
7.劳动委员职责
督促各中队劳动委员安排好每天的卫生保洁和打扫工作,协助值周教师作好各中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8.旗手职责
进行升国旗,出队旗的训练,做到动作标准规范;做好新旗手的挑选和培训工作;安排好周一到周五每天国旗的升降仪式。
五、其他岗位职责
教师基本职责
在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后,教师是具体的贯彻者。执行者,直接担负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的重任。负责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实现教育方针的要求,在教育教学中起主要作用。
1.小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品德行为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做到教育思想端正,教学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热爱学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协作。
2.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计划,按新课标和教科书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努力精通所教学科业务,力求胜任大循环或小循环的教学任务。注意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在教学中运用启发式等科学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合理组织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的作业能作出妥善处理,独立设计和正确运用试题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但让学生基础知识扎实,还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教学中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全面素质教育的质量。
3.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因材施教,严格要求。要善于发现培养学生中的突出人才,注意寓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于教学和课外活动之中,正确诱导学生个性发展和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不得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热情做好中下生的转化工作。
4.努力提高文化知识专业水平,使自己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地、无条件地参加岗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努力提高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加教材教法或教育教学改革的试验,注意积累在本职教学、教育工作中的经验。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部署,认真做好各项计划、分析、总结工作,承担各项教学试验任务,认真总结,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非班主任教师都有值周的义务。值周教师配合值周行政做好日常工作管理。
1.提前30分钟到校和推迟10分钟下班。
2.值日时需佩戴“值周教师”标志。
3.早上及下午师生到校时,须在校门口值岗,观察师生到校情况,做好纠正违纪违章工作。
4.负责组织值周学生检查各班的纪律、卫生情况,填写当天的校务日志,处理当天学校发生的事故。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周行政反映,记录当天学校发生的大事。
5.中午或下午放学后,组织值周生和当值交通安全队指挥学生过马路,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6.做好课间的巡查监控工作。
校医室工作制度
1.卫生室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的工作环境,严禁在室内喧哗及堆放杂物。
2.认真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做到病人随到随诊,热情周到,认真负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3.对急、危、重病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尽快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如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做好隔离、消毒、治疗、转诊及病情的上报工作。
5.认真管理及时补充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及学校卫生设施的配备工作。
6.妥善保管学校师生健康档案。
教学仪器、电教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用的收录机、书写投影机、录像机、电视机、电视投影机、录像资料、投影屏幕等电教仪器设备的发放、维修工作及分类登记造册人库标签等工作。
2.负责全校教学、办公、生活照明用电线路、用电器的检查工作,分类造册统计工作。
3.负责学校广播、宣传、文艺演出所用扩音、灯光、音响的保管、学校安装、调控、维修监控,分类造册统计等工作。每学年末累计统计一次表册交学校资料库存档。
4.根据各种电教仪器使用的数量、年限、损坏情况做好统计工作,作出添置或报损的预算报告,交学校审批。
5.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在教育教学中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要经常对用电线路,用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迅速提交维修报告。
6.对师生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节约用电教育,确保用电安全,不出事故。
7.教师因教学要使用电教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完按时归还。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借出私用。
信息技术教师工作岗位职责
1.指导学生上机操作,认真上好电脑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进行爱护设备和安全教育,保证电脑不损坏。
2.抓好电脑社团小组活动,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3.保持电脑室的内外整齐清洁。
4.电脑设备帐目清楚,设备要造册登记,发现设备有毛病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认真维修,对于违反电脑室使用规则者,造成设备损坏,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5.配合办公室宣传工作,做好摄录、课件制作及音像资料的整理保管。
6.制订《电脑室使用规定》和《学生上机制度》并坚持执行。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与分组)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有关教师,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提高实验效果。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3.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进管理方案,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4.实验室内仪器设备要分类存放,做到合理、整齐。
5.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特点、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实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和处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室、实验仪器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及教具的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习惯。
7.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管理,各实验室要有财产明细帐,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仪器设备清理,注明破损情况。帐目要交一份到教导处留存。
8.实验室要有“实验室规则”“管理制度”(含借领、赔损制度)。
9.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
10.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与健康,爱护公物,保护好国家财物。
器材保管员职责
1.做好各类器材在库帐目,做到帐、物、量一致,经得起随时检查。
2.做好各类器材的保管、防护,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尽快报告修复,不能修复要及时上报并更新。
3.各类器材要分类摆放,保持整洁。器材出入要做好记录,防止遗失。
4.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将器材借予校外人员,本校师生借用时,要先登记后使用,用后及时归还,提高器材的利用率,保证教学需要。
5.不准室内吸烟、吃零食;保持室内卫生干爽;不准外人随意进入,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霉、防盗)。下班离开,关好门窗。
六、党(团)支部
A: 党支部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加强对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的领导,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的作用。
2.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发挥一班人的作用,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校所负担的任务。
3.组织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及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党员.于部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勇于改革,解放思想,增强事业心。
4.有计划地安排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做好每年党员评议活动,定期上好党课,严格检查党风、党纪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工作及干部培养考核和选拔工作。认真听取群众中的正确意见,纠正各种错误意见和不正之风。
(二)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务工作、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拟定学习教育计划。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的目标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3.参与部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行使职权,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等工作。
4.抓好学生党、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校、党刊的发行工作。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五)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B: 团支部
(一)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是学校青年教职工中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在团员青年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真正把团支部办成广大青年教师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1.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组织团员学习、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团员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
2.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坚持每月两次团组织生活,按时缴交团费。做好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发扬以团带队的工作,全面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共产主义精神、雷锋精神教育少年儿童。积极支持大队辅导员的工作。
4.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倾向作斗争。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委员
1.全面掌握学校青年教职工中团员的基本情况,掌握积极分子和有特长的团员青年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等工作。
3.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评优评先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委员
1.结合校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配合团的各项工作,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知识。
2.开展有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如报告会、演讲会、征文比赛及参观、访问、文艺阅读、电影、学习经验交流等教育活动。
3.负责校园内和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文体委员
1.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业余和课余的文化娱乐活动,协助学校有关方面搞好文娱工作,注意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热爱祖国和的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工会
(一)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主席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负责人。
1.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订学校工会工作计划。
2.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协助党支部和行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积极搞好教职工的文娱、体育和读书活动,协助行政搞好教职工的业余进修和文化学习,搞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校长安排寒暑假教职工活动。
4.协助行政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帮助教师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表扬职工的好人好事,搞好教职工的年终总结评比工作。
5.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发扬民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学校的重大问题。
6.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负责安排工会活动议程,组织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搞好工会组织建设,管好会员的会籍。
7.搞好退休(离休)病休干部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做好丧事、婚事的安排或慰问工作。
8.关心教职工的住房和生活情况,经常家访教职工或开展谈心活动,搞好干部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及时向上级或党支部行政反映教职工情况。
9.管理工会帐目。
10.参加党支部召开的党政工团会议。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日常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终总结、报告,分管并检查、协调工会组织、信息宣传、民主管理、教职工权益维护、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2.协助主席开好教代会,并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协助主席分管并检查协调女教工工作、工会财务、文体工作和老同志工作。
4.加强工会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三)工会女工主任委员职责
1.研究和制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上级女教职工组织汇报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3.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提高女教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做好“巾帼示范岗”的创建、评比工作。
4.关心女教工的身心健康,安排女教工保健和健康咨询活动。负责学校健康工程策划和实施。
5.组织好每年“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慰问活动。
6.关心青年教职工和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教职工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
8.做好工会女教工工作方面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吸收新会员工作,健全工会组织制度和网络。
2.做好工会创建“模范教工之家”工作。
3.做好会员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4.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5.抓好校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校务公开栏内容的审批。
6.负责工会每年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会宣传委员职责
1.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工会法》,提高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能力和水平。
2.组织好新老教师结对和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成长工作机
制。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工会宣传信息建设,管理校园网工会专题网页。
4.及时向上级工会、教工报刊等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宣传报道学校工会工作动态,搜集、上报有关信息,校园网相关信息发布与更新及其它宣传工作。
5.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重大节庆活动,宣传先进教职工的事迹,组织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活动。
6.做好工会宣传橱窗及各种宣传展牌。
7.负责工会宣传方面材料的归档、整理。
(六)工会生活委员职责
1.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学习与工作,尽力为教职工办实事。
2.接待离退休教职工回校活动,协助组织每年敬老节活动。
3.做好教职工生日和30年教龄及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4.协助主席做好生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包括离退休的老同志)的慰问工作。
5.组织会员参加友爱互帮互助活动。
6.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健全以人文关怀为本的“送温暖”制度。
7.负责生活福利方面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七)工会文体委员职责
1.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校园生活,负责组织文娱、体育和社团活动。
2.经常组织会员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负责工会文体活动方案起草及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文体活动场所管理。
3.负责教职工运动会的报名、比赛和奖品发放,组织教工各类比赛,以及与兄弟学校各类比赛活动。
4.做好工会文体活动方面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八)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代表校工会会员对学校和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2.协助学校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学校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
3.审查学校和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无误。
4.审查学校工会经费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科学合理开支,防止违反财务制度、纪律的挪用和浪费等现象。
5.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6.负责每年向学校工会委员会通报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会员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经费审查报告。
7.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指导。
8.做好年度经审工作总结和工会换届时的经审工作报告。
(九)工会小组长工作职责职责
1.执行学校工会的各项决定,动员和组织级组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做好本职工作。
2.做好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并认真落实工会的决议和指示;组织会员积极开展工会举办的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3.维护好级组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纽带和监督作用,组织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动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心为级组的教职工说话办事,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家庭生活,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和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做好答复。
5.围绕教学、科研等工作,广泛开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6.做好上级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